
近日我司核查发现,内蒙古翔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、内蒙古哲谦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我司任何书面授权,擅自将我司合法办公地址(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泰商务广场D座4楼)用于企业注册登记。
我司在此严正声明:上述两家公司与我司无任何隶属、投资、合作及授权关系,其一切经营行为、法律责任均与我司无关,我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。
针对该侵权行为,我司已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,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。敬请广大合作伙伴与社会各界留意甄别,谨防混淆误导。
如有相关线索,欢迎与我司联系核实。
特此通知
内蒙古兴泰科技装饰集团有限公司
2026年4月24日
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89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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